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考栏怎么用啊?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很多信息都没有放在比较显眼的位置,这无形中给四川考生增添了很大的阻力。
所以,此文主要介绍下,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的用法。搞清楚过后,关于什么时候注册?什么时候报名?什么时候考试?想考的专业要考哪些科目?什么时候报考论文?申请毕业?
等等问题随之都迎刃而解了
虽然考小自考过程中,大多助学点都有配备专门的班主任,每次考试或者其他重要节点都会一一通知。但在此之前有个基本的认识,知道这些信息的来源,心里始终有底些。
百度搜索【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点进去
鼠标移到下图箭头处【考试招生】,出现下拉中点击【自学考试】
点下图红色箭头处【more】
到下图这个界面后,可以看到我在图中标识了很多框、数字、和箭头。
【1】处,可以看到每个通知的时间安排。
【2】处为每次考试的考试安排、以及所对应的教材信息。
这条消息一般是考试前3-4个月通知,其实很多时候,及时还没公布这条消息,都可以看往年同一时间段的通知,根据往年通知的考试课表进行复习。有的专业4月、10月的考试课表是一样的,而有的专业4月、10月的考试安排不同,这点最好去查查前几年的课表,心里有个数。
【3】处为更改考籍、转免考通告
转免考一般一年可以申请2次,上半年在2-3月左右,下半年是8-9月组左右。转免考就涉及到省外成绩转入省内,或者社会型考籍(大自考)成绩转应用型考籍(小自考)。以及计算机免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等级证书免试英语2等等。
每次课程免试都是在教育考试院报考的系统里面进行,后面大家注册后登陆进去就可以看到了。
【4】处为每次考试的注册报考公告,这个相当重要。可以看到【***自学考试通告(一二三)】这样的命名格式。这样的通告从开始注册,到考试结束一般有三个
第一个会载明注册时间、报考科目时间(考试时间在之前的考试安排中就有),打印准考证时间有时可以在这里看到,有时候要在第二次通告才能知道。(如下图)
【5】【6】处为毕业申请、报考论文和实践考试的通告。一年2次,上半年都是在5月左右,下半年都是在11月左右。而这个通告一般会提前一个月公布。
报考论文和实践考试是在同一时间一起报考,报考后,在申请毕业之前完成。(如下图)
可以看到,课程免试和毕业申请也都是在教育考试院系统中进行操作。
我是老徐,专注四川自考,有自考问题欢迎留言交流,希望对大家有用!
四川教育考试录录查询官网
以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为例,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信息查询系统-首页是其该年度高考录取查询的官方网站。该查询系统是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主办的,其该年度的录取查询是在2021年7月9日开通的。
同时依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高考录取查询渠道可知,除了上述的查询方式以外,还可以通过四川省教育厅-首页所提供的链接渠道进行查询。
2021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录取查询其他渠道:
1、四川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四川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
2、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3、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手机客户端“考生助手”APP。
4、四川电信IPTV。
5、省高校招生录取场信访工作站。
6、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
7、高校招生录取场咨询查询电话。
以上内容参考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公布高考录取查询渠道
四川高考录取档案状态在哪里查询
可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查询。
1、考生凭考生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录取结果。验证码需要点击一下才会显示;
2、系统会在每天上午12点左右,下午6点左右更新最新的录取数据;
3、四川高考不同批次录取时间不同,关注2022四川高考录取批次安排。
查询高考录取信息方式:
1.四川省教育厅官方网站();
2.四川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四川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
3.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4.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5.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手机客户端“考生助手”APP;
6.四川电信IPTV;
7.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官方网站(),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官方微信:“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
8.省高校招生录取场信访工作站;
9.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
10.高校招生录取场咨询查询电话。
http://www.sczk.gov.cn/这个网站为什么打不开?这个可是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网站啊
这个网站打不开是因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对政府网站进行调整,规范域名的使用情况,调整的相关规定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4、域名规范。
政府网站要使用以.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和符合要求的中文域名,不得使用其他后缀的英文域名。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使用“”域名。
其他政府门户网站使用“www.□□□.gov.cn”结构的域名,其中□□□为本地区、本部门机构名称拼音或英文对应的字符串。如,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域名为,商务部门户网站域名为。
部门网站要使用本级政府或上级部门门户网站的下级域名,其结构应为“○○○.□□□.gov.cn”,其中○○○为本部门名称拼音或英文对应的字符串。如,保定市水利局网站域名为slj.bd.gov.cn。
政府网站不宜注册多个域名,已有域名不符合要求的,要逐步注销。
扩展资料:
政府网站因无力维护、主办单位撤销合并或按有关集约化要求需永久下线的,原有内容应做整合迁移。整合迁移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逐级审核,经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或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审批同意后,方可启动。
拟迁移网站要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悬挂迁移公告信息,随后向管理部门注销注册标识、证书信息(如ICP备案编号、党政机关网站标识、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和域名,向国务院办公厅报告网站变更状态。网站完成迁移后,要在上级政府网站或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说明原有内容去向。有关公告信息原则上至少保留30天。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