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事办事指南

1.本地人员:填新进/转入社保登记表,盖公章,带劳动合同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录用名册(办理录用手续后)去注册所在地社保中心登记。公积金是需要员工原单位的证明的(统一的单据,如果原先交过的话),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好象。不过现在好多业务有网上办理的,你可以去12333查询。

2.外地人员:带录用名册和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去注册所在地外劳所添张表格,盖章就好。

这个是我几年前的经验,现在不知道是不是有变化了,希望有所帮助。

吉人联字(2008)88号文件

是不是这份啊?

吉人联字[2008]56号关于印发《吉林省人事编制系统推进“阳光人事”行动计划》的通知

吉人联字[2008]56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人事编制系统推进

“阳光人事”行动计划》的通知[/align] 各市州人事局、编办、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局、编办,省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现将《吉林省人事编制系统推进“阳光人事”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落实。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吉林省人事编制系统推进“阳光人事”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全国人事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和省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要求,结合人事编制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1.人事编制部门将各项人事编制工作和人事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制度改革、转变部门职能、优化公共服务、促进创新发展,采取多项措施,增强人事编制工作透明度、规范人事权力运行、有效提升人事编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努力建设政务公开、办事规范、服务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人事编制部门。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政务公开

2.推进人事编制信息公开。编制人事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发布人事编制部门各类信息。除涉密或按有关规定不能公开的信息外,所有人事编制信息和政策要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人事编制部门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人事编制部门要及时受理,认真提供信息服务和咨询。

3.推进人事编制决策公开。凡人事编制部门作出的重要决策、出台的重要文件、编制的重要规划(计划)、实施的重大举措、组织开展的重要活动,特别是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策之前,都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网上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4.推进人事编制业务办理公开。人事编制部门要在本单位办公场所和政务大厅等窗口,通过印刷办事指南及上墙、上网等方式,及时公开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制度、承办人员和联系电话等,为服务对象提供全面、准确的办事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5.推进人事权力运行公开。向社会公开人事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严格按照流程图行使职权,特别要对社会广泛关注的人事行政审批、公务员考录、职称评审、专家选拔、军转干部安置、人才资金资助、各类人事考试等重要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公开,增强权力运行过程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保证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完善公共服务

6.构建服务平台。在全省人事编制系统开通“12370”人事服务热线电话,确定专门人员,受理人事编制政策咨询、问题解答、群众投诉、意见反馈等。整合人事编制部门的网络平台资源,建设“网上人事厅(局)、编办”,积极推进网上审批、网上办公、网上监察等项工作。编印人事编制政策宣传手册,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有条件的人事编制部门应在办公场所设置电子触摸屏,方便社会公众了解人事编制工作情况。

7.完善服务体系。以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市场为依托,积极为社会公众提供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优化整合现有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项目,广泛开展人才招聘、人才评价、人才培训、人事考试、人事代理、信息发布、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公共服务业务,大力发展人事人才服务业。

8.实施服务项目。在全省人事系统深入实施人事人才服务项目,探索新形势下人事人才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的突破口。各级人事部门应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振兴吉林、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建设,每年都要谋划设计几个大的服务项目,以实施人事人才服务项目为载体,把人才集聚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实现人才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9.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人事编制部门职能,切实将人事编制工作重心从管理转向服务。建立服务对象评议人事编制部门和工作人员制度,把人事编制干部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作为人事编制部门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促进服务水平的提升。

(三)深化制度改革

10.深化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录制度,加强面试管理,推进面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强对面试考官的管理,提高面试考官的政治、业务素质,大力推行面试考官异地执考,规范面试工作程序,强化面试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群众代表参与旁听,提高公众监督的参与度,使面试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完成聘用制入轨工作,逐步实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人事主管部门组织统一的招聘准入考试,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

11.深化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制度改革。改革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加强对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在省属高校逐步推开“评聘结合”改革,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充分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按照国人部发[2006]70号文件要求,适时启动全省事业单位的岗位核定工作。改革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办法,把有限的资金用在资助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和开发上,发挥人才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激励广大人才创新创业,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工作,改革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提高工考工作透明度。

12.深化军转干部安置制度改革。改进和完善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办法,研究探索与军转干部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和贡献相挂钩、与考试考核、功绩选调、功绩制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办法。对申报进入各级党政机关的军转干部,实行考试、考核和按功绩选调的办法,对分配到事业和企业单位的军转干部,实行按功绩分数高低顺序由个人选择接收单位。对分配办法、分配计划、分配程序、考试成绩、功绩分数、分配结果等全部实行公开,增强安置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指令性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与服务,探索军转干部进社区的管理服务方式改革。

13.深化人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人事行政审批事项,省人事厅对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再精简50%以上,各级人事部门也要确定精简比例。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全部进入政府政务大厅或行政服务中心,并实行流程再造,缩短审批时限。加强人事行政审批的网络化建设,逐步实现人事行政审批业务网上审批。建立政务大厅或行政服务中心人事行政审批机构与机关内部职能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人事行政审批中遇到的问题,缩小人事行政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

14.深化规范权力运行改革。在全省各级人事部门全面推进“规范和制约重要人事权”工作。按照“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突出对人事部门内部重点科(处)室、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梳理权力、依法规范权力、严格制约权力、全面公开权力、有效监督权力,构建“五位一体”规范人事权力运行的模式。

15.深化编制管理方式改革。对全省事业编制管理实行省级调控,动态管理,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原则,提高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停止全省自收自支事业机构和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审批。加强对市州、县(市、区)编制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全省行政事业编制“零增长”目标的实现。

(四)加强作风建设

16.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在全省人事编制系统全面开展“继续解放思想、推动吉林振兴”大讨论活动。通过讨论,找准人事编制部门在制约振兴发展上存在的观念性和体制性障碍,研究制定服务大局、推动发展、深化改革的措施和办法,以解放思想带动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推动工作发展,以优质服务提升工作效能。

17.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抓好 “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在全省人事编制系统大力倡导“爱岗敬业、钻研业务,胸怀大局、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善抓落实,团结干事、和谐共事,履职尽责、清廉高效”五种风气,着力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激发人事编制系统干部职工创业干事的热情,帮助群众分忧解难,密切人事编制干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作风转变。

18.大力开展调查研究。着眼于转变作风,推进落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全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全省各级人事编制部门的领导要带头开展调研,走出机关,面向基层,深入一线,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材料,促进科学决策。省人事厅、编办厅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一个月时间调研,处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两个月时间调研,与基层工作关系密切的处室每年至少要有三个月时间调研。各级人事编制部门都要明确规定调研时间和任务。要定期召开调研成果汇报会,组织开展调研成果评奖活动,重视调研成果应用,促进调研成果转化。

19.健全各项制度。注重加强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行政效能问责、绩效评估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应对现行的各项制度进行梳理,对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制度要及时进行修订;对不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制度要予以废止,确保人事编制工作规范运行。

(五)强化监督机制

20.强化内部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社会关注的各项人事编制重点工作的监督,确保各项人事编制工作和人事权力依法规范运行。人事编制部门的领导对本部门的干部职工要敢抓敢管,保证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照章办事。

21.扩大外部监督。建立人事编制部门政行风监督员队伍,从人大、政协、企业、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等各方面聘请一定数量的人员作为人事编制部门的政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听取政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并邀请参与对各项人事编制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人事编制部门服务对象的监督作用,经常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强化群众监督。

22.畅通舆论监督。加强与媒体的联系,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通报人事编制工作和相关改革的进展情况,听取媒体对人事编制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有关人事工作的监督。

23.探索网络监督。建立定期征求网民意见制度,人事编制部门负责人不定期地在网上与网民互动交流,听取网民对人事编制部门和人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线解答网民提出的问题。实现人事行政审批机构与人事编制部门内部机构的联网,便于人事编制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和人民群众网上监督。

三、保证措施

24.加强领导,整体设计。推进“阳光人事”是全省人事编制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人事编制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作为事关全局的工作来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机关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格局。各级人事编制部门要认真思考,精心谋划,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阳光人事”行动计划或具体实施意见,并切实抓好落实。

25.强化督查,全面推进。省人事厅、编办要加强对“阳光人事”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调度检查,建立上下结合的督查体系,把这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衡量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制定全省人事编制系统绩效评估实施办法,将实施“阳光人事”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年底省人事厅、编办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总结表彰,确保抓出成效。

26.抓好典型,推广经验。要注意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推进“阳光人事”的好典型和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适当时机召开全省人事编制系统推进“阳光人事”经验交流会,通过典型引路,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27.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人事编制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通过在媒体开辟专栏、专题报道、发表署名文章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人事编制系统内部信息载体的作用,在《吉林人事信息》开辟专刊,及时宣传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开展 “阳光人事”的有关情况和做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社会了解人事,让人事服务社会。

事业单位编制怎么调动工作?

调动的具体程序是:

1、接收单位把你的材料交给省人事局审批;

2、人事局核准后由接收单位向你现在的单位递交商调函;

3、你单位同意调走后报当地人事局批准,商调函上“同意”要有两个章:人事部门的和你单位主管部门的;

4、商调函发回接收单位核准,人事局正式发调函调你的档案,调档案完毕后在编制办注册,随时接受通知准备报道。

总体来说,你首先要在外省找到一个好单位,而这也是一个最难的部分,然后确定你现在的单位同意你离职,再由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事业单位调动函,再到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档案移交,社保结算等等。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企业编制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该单位除了有事业人员的编制外,还有的人员按企业用工对待,不占事业编制,他们属于工勤人员(也有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二是单位除了事业编制外,另办有企业性质的单位,隶属于这个事业单位,该企业性质单位的人员当然身份是企业员工。但在实际中,这个事业单位为了方便工作,把不同性质单位的人员混合使用。尽管是在混合使用,但人事管理上身份截然不同。而且因为长期一样的工作,往往连属于企业编制的人员自己都会忽略了其身份。

从待遇上看,理论上说,两者完全是不同的。工资标准/福利标准都执行不同的规定。这点在退休后的待遇就会更明显。而在实际上,很多单位因为工作需要,特别是混合使用不同编制人员的单位,往往把待遇搞成一样,以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但这只是单位的搞法,换个领导也可以更改,或者有关领导机关要求改正也可以轻易地就改变了这种状况。如果你想调动到另一个事业单位,你的企业编制肯定就不行了。当然,如今事业单位也搞聘用制,是签合同的。但不管怎么说,人事局管的就是事业编制的人员及他们的待遇(包括退休)。

参考资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办事指南-福安市人社局

人事专员如何为公司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注意:公司必须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称为‘五险’其中还有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北京市【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方式,具体调整如下:

一、社会保险新登记办法的实施安排

2011年12月5日后申请登记的单位,可以选择沿用原登记方式或采用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的方式。

二、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方式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

1、新参保单位选择网上进行预登记,可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在“办事指南”下点击进入“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按照要求和提示录入单位相关信息并提交,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新参保单位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录入并提交单位信息后,应在三十天内,持打印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和登记所需证明材料于每月5至25日到朝阳区社保中心登记部接受审核。

3、审核通过的单位即时核发社保登记证号并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

注: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方式可实现登记流程一次性办结,登记成功的当天就可办理网上申报数字证书业务。

三、注意事项

1、组织机构代码中含有英文字母的单位(例如:L0000001、E0000001等)暂时无法采用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方式,现阶段需只按原登记方式办理,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2、新参保单位网上提交信息后,会产生网上登记交易号,该号码是参保单位办理登记、修改已提交信息的重要依据,请认真保留。一旦丢失将无法找回,需重新进行网上录入和提交。

3、参保单位应认真检查提交的信息与所持资料是否一致。如有错误,需自行网上修改并再次提交。

4、审核成功后,单位提供的两份《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一并存档,一份由社保经办人员签章后返还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持此表在指定窗口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取证时此表收回。

5、网上登记所需资料、要求与现行登记方式相同。法人或负责人如果为外籍,可依据营业执照录入其英文名称。

6、建议参保单位携带公章和纸张,避免往返

如果你公司人少的话可以找(人事代理公司)帮你代缴是最省事的,找人事代理公司挂靠社保对企业的好处:

对于中小企业及办事机构来说,社保账户的开设及社保的缴纳是十分繁琐耗时的工作,因为社保政策的频繁变更(比例的不定期调整、每年基数的申报)、社保缴纳流程的复杂琐碎(就业中心办理招用工备案、社保局办理人员名单的申报、地税局每月申报需缴纳的社保费),很容易出现漏缴、多缴或者无法缴纳的状况,造成人事专员大量精力的耗费,甚至会产生不必要的劳动争议和纠纷。

选择像(冠华英才)这样一家专业优质的人事代理服务公司,企业就可以从繁杂琐碎的社保缴纳事务中解脱出来,节省人事管理成本和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更专注于选人用人、绩效考核、薪酬确定等人事管理的核心职能。

代缴社保对个人的好处:

对于所在企业不能提供社保缴纳的员工来讲,选择一家专业的人事代理公司缴纳社保,能保障个人在老年、患病、失业、工伤、生育时得到基本的社会福利保障,可以自主选择不同的项目和基数进行缴纳,并能得到专业人事公司为你设计出的最佳缴纳方案,有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北京人事代理公司之一(冠华英才)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办事指南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项目名称: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管辖范围: 省直属企业、外省企业在我省的分支机构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它工作和休息方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冀政办【2005】9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劳社【2009】6号)

申报条件: 符合《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关于下放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劳社【2009】6号)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

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文件、《河北省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申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相关岗位员工签名等。

办理程序: 企业持申报材料到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部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承 办 人: 郜云海

办公地点: 1315室

联系电话:

地 址: 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审查方式: 网上审批、书面审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

审 核 人: 刘建平

联系电话:

审批权限: 主管副厅长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公开形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公开、文件公开、公开栏公开、新闻媒体公开

公开时间: 长期公开

服务承诺: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批复

申诉途径: 对许可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招生简章和广告、聘任校长的审批、审查、核准

(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项目名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管辖范围:省直社会组织举办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第十一条: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冀政办[2008]16号)

申报条件:申办社会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申报材料: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分为筹备设立和正式设立两个步骤。但是,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1、申请筹设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和有关身份证明材料,拟设立职业培训学校的名称和地址;(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联合办学的,出具公正的联合办学协议;4、属捐赠性质的财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姓名、所赠财产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2、申请正式设立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1)筹设批准书;(2)筹设情况报告;(3)正式设立申请书。含《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4)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学校资产有效证明文件;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3、达到设置标准,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的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筹设的全部材料和正式设立中的(3)(4)项内容。

办理程序:1、具备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提交有关材料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筹设;2、审批机关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3、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提交有关材料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设立,审批机关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4、审批机关对正式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5、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到登记机关登记;6、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提交正式设立时应提交的材料。

承办部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做的是人力资源管理,每天进进出出的人来我这办事,我感觉好烦。

这种情况对你是很有好处的!

对你的能力和耐心是个很好的锻炼,你心态要平和,平心静气的和他们讲,认认真真的给他们办事,为了自己的前途着想,千万不要“烦”,要记住:把你的工作当成一种乐趣,而不要当成一种负担,这对你身心都有好处。他们都找你办事,对你来说要当成“积累人脉”的一个绝好的时机,千万不要弄成伤人的时机啊!同时也锻炼了你与人交流的能力。实在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你刚参加工作,还很年轻,不要怕苦和累,好好干几年,理出个头绪,也锻炼了自己,对你以后的工作极其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