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有几个县?都分别是什么县?
毕节地区辖1个县级市、6个县、1个自治县。
一、毕节市
1、贵州省下辖地级市,位于贵州西北部,贵州金三角之一,乌蒙山腹地,川、滇、黔之锁钥,扼滇楚之咽喉,控巴蜀之门户,长江珠江之屏障,西邻云南,北接四川,是乌江、北盘江、赤水河发源地,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历史文化灿烂、资源富集、神奇秀美、三省通衢、红星闪耀的地方。
2、毕节市,国家“西电东送”的重要能源基地,国家新型能源化工基地,国家新能源汽车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现代山地高效生态农业、新能源、新型建材、以大数据为核心的服务外包和呼叫中心等多种新兴产业的集聚地,全国唯一一个以“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为主题的试验区。
3、毕节市,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性中心城市,西南地区区域性重要综合交通枢纽,珠三角连接西南地区、长三角连接东盟地区的重要通道。
4、毕节市,矿产资源储量巨大,已探明矿产60多种,磷矿储量名列全国前茅,煤炭远景储量居于长江以南之冠,铁矿、铜矿、铅矿、稀土矿储量处在贵州第一;生物资源多样,动植物资源2800多种,有全国、全省如马铃薯之乡、白蒜之乡等众多“地理标志”;水能资源丰富,河湖水系纵横交错,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80条。
怎么把孩子户口迁入我的户口上 有离婚证 法院判孩子归我 但是我是上门到安徽 本人贵州
离婚后可申请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
事项名称:公民户口迁移登记
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户籍管理七条便民措施》;《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关于在全省试行户口迁移网上“一站式”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公通[2011]161号)
办理主体: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受理条件:
一、户口迁移网上“一站式”办理的含义: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是指: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居民只需要凭有关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履行户口迁出手续。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并存档,迁出地派出所不再发《户口迁移证》。
二、户口迁移网上“一站式”办理的范围:凡本省范围内的户口迁移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大中专毕业生、监管对象和跨省的户口迁移仍按原来的政策规定执行。
三、:户口迁移网上“一站式”办理的工作流程:(一)审核申请人材料。审核通过的,出具《准予迁入证明》,注销其原户籍,在系统中登记户口,同时将户籍注销信息:推送给迁出地派出所,迁出地派出所根据收到的信息,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存档。(二)在《居民户口簿》上打印新入户的人员信息或制发居民户口薄并加盖印:章。(三)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经申请人和承办人复核签字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后存档。
四、户口迁移人员的分类:(一)整户迁入。迁入地派出所在办理迁入手续的同时,收缴迁出地派出所签发的《居民户口簿》并按规定销毁。(二)整户中户主迁入。迁入地派出所在办理迁入手续的同时,通知申请人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主变更和户成员关系调整,换发《居民户口簿》。(三)整户中一人或多人迁入。迁入地派出所在办理迁入手续的同时,应在迁出地《居民户口簿》上作“迁出登记”。
收费依据和标准:
1、迁移证3元/张。收费依据:黔公通[1994]326号;
2、准迁证3元/张。收费依据:黔公通[1994]326号;
3、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综[2012]97号),关于公布取消和
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规定:免征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收取的工本费)。
法定期限:当日办理
承诺期限:当日办理
办理部门:各县区公安局派出所
毕节市政府办公室电话号码是多少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857-8222057、0857-8638410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518号(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E栋201室)
邮箱:bjxs555@163.com
扩展资料:
毕节市位于贵州省西北部、川滇黔三省交界、乌蒙山腹地,总面积2.69万平方公里。辖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赫章县8个县(区、自治县)和百里杜鹃管理区、金海湖新区2个正县级管委会,263个乡(镇、街道),3647个村(居),居住着汉、彝、苗、回等46个民族。2018年末,全市常住人口712.20万人,户籍人口930.28万人。
毕节秦时为蜀郡属地,汉为益州之牂牁、犍为两郡所辖,晋属益州、朱提郡,唐代置牂牁、乌撒部,宋代置罗氏鬼国辖乌撒部、毗那部,元代、明代分属水西宣慰司等部,清置大定府(州),解放后设毕节专员公署,1970年更名为毕节地区行政公署,2011年底撤地设市。
参考资料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底栏
参考资料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概况
毕节市人民政府网
毕节市人民政府网:。
毕节市人民政府简介:毕节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毕节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贵州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毕节市人民政府职能:(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