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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是以综合素质为主,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主要是各省自主进行的改革,也叫“三位一体”的招生。可能大部分同学及家长对综合评价招生的认识都还停留在北大博雅、清华领军上,其实综合评价高校远远不止这两所,每年有新的高校参与这种招生试点。
综合素质评价录取,不要求学生有竞赛获奖,主要关注学生的高中学业成绩和综合素养,也就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获得综合素质评价入围的学生,要填报志愿,高校一般按1.5:1接受档案,对投档进来的学生按高考成绩60%(或50%),大学面试考察成绩30%(或40%),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或综合素质10%进行综合评价录取。
高校进行录取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绝大多数高校按照“631”模式(或者类似比例)进行,即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学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笔试和面试),高中学业成绩占10%(综合素质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
一般来说,大多数高校的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一般各高校会在3月底4月初发布当年的综合评价简章,考生和家长需要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