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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注册制以后,开通创业板的条件要更加严格,其中包括: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相比注册制之前,资金门槛要提高了不少。但是在2020年4月28日之前已开通创业板权限的投资者不受影响。
我国实行投资者适应性制度,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必须与投资的标的相匹配。创业板实行注册制后,涨跌幅限制提高到了20%,且退市的风险也大大提高了,因此需要出台更高的开户门槛,所以需要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还得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才能开通创业板。
个人投资者参与A股、B股、存托凭证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交易的,才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相关交易经历自投资者本人一码通下任一证券账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生首次交易起算。首次交易日期可通过证券公司向中国结算查询。
创业板的相关要求规定:
1、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2、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申请文件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3、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健全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注重投资者需求,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