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辱母者”8年后,走进于欢的新生活-风君小屋帮我吧

记者 | 王仲昀

电影《第二十条》上映后,

媒体一次次提到于欢

但他春节一直忙生意,

没来得及去看。

当人们讨论法律如何影响一个人时,

“于欢案”给出了鲜活的答案。

刺死辱母者”8年后,《新民周刊》记者在于欢的家乡山东聊城见到了他。“大男孩”于欢已经变成县城青年于欢,过着平静、忙碌的生活。

2月28日晚上8点,于欢和妻子走进了他家附近的一家电影院。春节假期已结束,人们开始忙各自的生活,影院里只有于欢夫妻俩。他们准备看《第二十条》。这部电影故事原型之一就是于欢。电影上映后,媒体一次次提到他,但他春节一直忙生意,没来得及去看。

电影放完,商场里绝大部分商户已经打烊,光线变得昏暗。于欢走出影院,看到记者等在出口,似乎知道记者想问什么。

“有啥好说的。”他说。《第二十条》海报旁边,于欢没有多停留。他走在最前面,快步走进了电梯。在这个只有记者、他、妻子的封闭空间里,空气一度安静。

这一天,全国共有60.9万人走进影院看了《第二十条》,但于欢和他们的感受都不一样。

沉默几秒后,于欢主动打开了话题: “虽然说电影没有完全按照现实活灵活现,但确实没想到,通过一部电影,能把我的思绪一下子拉回8年前。 ”

2016年4月14日,山东聊城冠县一高利贷团伙以暴力向女老板苏银霞讨债。当晚,催债人员杜志浩以极端手段侮辱苏银霞。苏银霞20岁的儿子于欢也在现场。混乱中,他用水果刀刺死了催债人杜志浩,致另外三名催债人受伤。

2017年2月17日,聊城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于欢随即上诉。同年6月23日,山东高院对于欢案二审公开宣判,认定于欢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故将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

于欢在狱中表现良好,于2020年11月18日减刑出狱。

8年过去了,已经成为电影故事原型的于欢,如今怎样了?

回归

“刺死辱母者”8年后,走进于欢的新生活-风君小屋帮我吧

上图:于欢和姐姐于家乐在自己的零食店门口。摄影/王哲

“说实话我现在很少想了,觉得都过去了。”于欢说他们一家人都有强大的内心。“说好听的,内心强大。说难听的,实在是困难遇到太多了,一桩桩,一件件,让你无处可躲。我们又不能逃避现实。积极面对,消极面对,总得要面对。”

那起案件,改变了太多人和事。如果没有发生,于欢也许就会接手母亲的公司。

对于自己当年的行为,于欢认为确实维护了母亲,保证了母亲的安全。但他又觉得,何尝不是对家庭的一种磨难?“我不出事,家里也不会有事;我出了事,家里就跟着出事了。”前些年,于欢的父亲于西明、母亲苏银霞、姐姐于家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相继获刑三到四年不等。

在于欢出狱前,他的母亲和姐姐已经回到了家里,等待于欢的回归。

2020年出狱前后那一阵,于欢睡不好觉。

出狱前一晚,他熬到半夜才睡,怕醒来后是一场梦。回到家那天晚上,和母亲还有姐姐聊天,一直聊到半夜。那一晚于欢只睡了三四个小时,还是觉得不真实。

那一年11月18日中午,一辆司法公务车将于欢送到聊城和冠县的高速路出入口。亲朋们早已等在那里。等于欢下车,人们一拥而上。于欢不停地说“没事”。

于欢嘴上说没事,但在二十多岁就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心情的起伏,环境的变化,难免需要时间去平复。

案发后刚进看守所,于欢也很难睡好。“一夜之间,大通铺,十几个人挤在一块,没有手机,只有头顶一盏灯。你不知道要在这待多久。”

一审被判无期,于欢最初“挺绝望的”。这个结果意味着,“世界对我来说,全部归零”。

渐渐地,他开始尝试平静接受。在看守所,于欢知道,家里很困难,还有不少欠款。他主动放弃上诉,拒绝在上诉书上签字,不想拖累家人。

听说于欢放弃上诉,姑姑于秀荣让律师告诉于欢,“姑姑在看守所外面等他。不签字,不走。”于欢记得,那天雨夹雪,律师告诉他,如果不签字,姑姑就在雨里站着。最终,在姑姑的“逼迫”下,于欢还是上诉了。

后来在看守所,律师告诉于欢,案件引起全国轰动。当他看到司法系统的一些行动时,感到意外,更看到了一丝转机。

四个月后,无期改判五年有期徒刑。这四个月,是于欢目前人生当中最痛苦、遭受冲击最大的时期。从绝望到接受,再看到希望。

“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像在坐过山车。无期徒刑至少服刑20年,出来人也到中年了;改判有期,总算可以深呼吸,喘口气。”

在监狱里,于欢努力过好每一天,关注新闻,让自己尽量不与外界脱离太远。

刚出狱那几天,天南海北的记者蜂拥而来,于欢一直说到嗓子沙哑。因为自己的经历,这些年于欢一直关注时事,对记者心怀感激。每年记者节,他会专门录制短视频,祝中国的记者朋友节日快乐。

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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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于欢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零食店忙活。摄影/王哲

出狱后,于欢用了一段时间适应社会,也给自己放了很长时间假。“玩着玩着,发现不对。同学朋友都有自己的工作,压力就来了。”于欢告诉《新民周刊》。

他面对的首要问题是回归正常生活。

最先出现的就业可能,是成为一名主播。也许是当年案件的社会影响依然存在,于欢的抖音账号粉丝慢慢变多,接着有三四家多频道网络(MCN)机构找来。其中有一家,开出几百万元,想签下于欢做主播。于欢没有答应。

在采访中,于欢聊到了这些年一些社会案件的当事人做了主播。但他觉得,一旦被签下成为主播,很多事情就会超出掌控,不再能完全自己做主。

于欢不是没有想过尝试一些最常见的职业,比如送外卖,送快递。但是这些需要无犯罪证明的工作,他做不了。“我高中毕业后就没继续读书了。没专业技术,没文凭,选项已经不多了。”

2021年中秋节,于欢和姐姐弄来一批月饼,在冠县直播卖月饼。于家乐还记得,当时开播后,人气一直不错。有人专程为了见于欢一面,赶过来捧场。那天天气热,还有人给他们点了奶茶。

虽然没有成为主播,但卖月饼这件事,给了于欢和姐姐一些启发:在小县城,“于欢”这个名字还是有一些辨识度。后来他们的第一家零食店,在招牌的右下角写着“于欢店”。直到今天,依然会有关注他的人专门从外地过来,到店里见一面,聊几句,顺带买点东西。

于欢开零食店,起初家里几乎给不到任何资金支持。他只能找以前代理自己案子的律师借了几万块。店面装修全部按照最简单的布置。通过朋友帮助,弄来别人店里的二手货架。

2021年10月,第一家零食店在冠县开业了。如今于欢有三家零食店,有将近10名员工。于欢和姐姐还有母亲,轮流照看三家店。一家人几乎把白天的全部时间都用在店里。

在于欢的零食店,记者见到了这一家人。于欢的姐姐于家乐,留着短发,干练又热情。她笑着说自己是于欢的合伙人。大部分时间,都是于家乐在讲述一家人的生活。母亲在一旁安静地听着。

于欢母亲苏银霞的工厂至今仍未复工,当年欠厂里工人的工资仍等着他们去还。平时,苏银霞都在给儿子的零食店帮忙。她今年54岁,经常骑着县城最常见的“三蹦子”,为货品奔忙。在儿女看来,母亲是闲不下来的人。

于欢和姐姐都认为,开零食店,是一个权衡之后的决定:一方面,许多工作没法做;另一方面,过去家里工厂涉及的资金问题,算是人生中惨痛的经验教训。他们现在只想追求安全,稳定,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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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于欢母亲苏银霞的工厂,至今没有复工。摄影/王哲

痕迹

8年即将过去了。 时间在于欢身上留下的痕迹格外明晰。

2017年出现在庭审镜头里,21岁的于欢看上去很稚嫩;2020年从狱中刚回家时,于欢的脸庞依然透着青涩,那时他的体重只有130斤。

如今,于欢的体重涨到了160斤,头上多出肉眼可见的白发。过去两年,于欢结婚,生子,从男孩变成了丈夫,父亲。

对于长胖,于欢自己的理解是,一方面因为结婚生子后心态逐渐安逸,终于不用为单身而烦恼;另一方面,干活累,为了能干得动活,不自觉要吃更多。

2023年,于欢在冠县的第三家零食店开业了。他每天要忙十几个小时。通常早上8点到店,开始补上前一天卖掉的货。下午忙着收货。有时,他开车去外地找供货商,商量进货。晚上店员们陆续下班,于欢穿上围裙,站上一会儿,卖货和收银。

记者采访那天,晚上10点半,店里来了最后一位客人,是一个刚下晚自习的高中生,买了一瓶咖啡饮料。于欢给他结账,接着关灯,锁门,回家。

于欢给零食店取名“欢莱客”,“欢”和自己名字有关,“莱客”和英文里的“LIKE”发音接近。在冠县当地,“欢莱客”是一家比较洋气的零食店。和一般的小卖部不同,店里会卖一些最流行的饮料,还有进口零食,“山姆同款”。于欢说,这些年一直去外地,根据季节和市场行情,不断更新零食店货品。

出狱后,于欢就开通了自己的抖音账号,这成为过去三年外界了解他的主要方式。在短视频中,于欢的形象几近统一:背景是零食店,他穿着围裙,分享创业和生活的日常。说话时,于欢脸上总是带着笑容,给人一种低调、憨厚的观感。

“我做的是零食行业,要搬货。干体力活,总不能穿那些乱七八糟的衣服,一般就是套个马甲。”说到马甲,于欢指了指自己身上,黑色毛衣配黑色马甲。他又指向挂衣服的墙上。一眼看去,都是深色的外套。

出狱后为数不多的“高调”,是于欢结婚那天。“我全程直播了自己的婚礼,闹得比较轰动。”许多冠县当地人,至今都记得于欢结婚那天的盛况。

2021年开店前,于欢已经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刘畅畅(化名)。他们相识在朋友的饭局上。饭后于欢主动加上了刘畅畅的微信。不过一开始两人没有任何交流,直到几个月后于欢才找到机会,和对方慢慢地在聊天中熟悉。

关于这段爱情的开始,刘畅畅有不一样的记忆。“他(于欢)其实一直给我朋友圈点赞。”于欢自己说,一开始停留在点赞,没有鼓起勇气聊天,因为自己连个正式工作都没有,担心聊起来给对方的印象不好。

于欢在意自己给女生留下的印象,也在乎对方如何看待自己,尤其是过去。在和刘畅畅恋爱前,家人给他介绍过对象,但大部分连面都没见上。在他眼里,刘畅畅还有她的家人,从一开始就能够用一种正常的眼光看待自己,不介意过去。这一点很重要。

认识于欢前,刘畅畅刷到过于欢的抖音,知道有这么个人。谈到对于欢的第一印象,她不止一次提及,觉得“这个人实实在在的”。

刘畅畅比于欢大两岁。第一次见面,她眼里的于欢瘦瘦的,话少,看上去比实际年龄更小,“就像一张白纸”。

在和刘畅畅恋爱期间,于欢创业开店,还换了车。之前他一直开一辆旧二手车。姐姐于家乐调侃说,“不换车,不好找媳妇”。

在短视频中的于欢,大多时候显得阳光乐观和低调。现实中的于欢,忙于生计和家庭,脸上似乎多了一份疲惫。

妻子的工作在聊城,而他的三家店都在冠县。往返聊城与冠县,成了过去两年跑过无数次的线路。于欢还要去山东各地,尝试寻找价格更低的供货商。两年前买的车,已经开了6万多公里。

自从2023年1月女儿出生后,去聊城陪伴妻子和女儿,是于欢这一年来除了创业谋生以外最重要的事。通常周日傍晚,店里忙完后,于欢开车到聊城和她们团聚。周一是他的休息日。周二一早,他再回到冠县,如此往复。

过年零食店没休息。从早到晚卖年货,于欢经常站上一整天。这是“有回报的事情”。往返两地,每当一回家,看到女儿朝自己笑,伸手抱起女儿,于欢脸上只有开心,不觉得辛苦。或者说,他眼里这些辛苦都值得。

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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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于欢(右)的发小张希(左),现在是于欢第二家零食店的店长。摄影/王哲

2月下旬,聊城下过一场雪。雪后天晴,但无处不在的疾风让人只想赶紧躲进屋,唯有东昌湖的芦苇在风中坚挺。

聊城再往西一小时车程,就是冠县。这个人口近90万的县城,如今产出中国近一半的灵芝。在冠县,灵芝是新贵,钢板则是传统的支柱产业之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冬奥会国家速滑馆,许多国家重大工程,都有冠县钢板企业的身影。

冠县并不大,很多人都知道于欢。

1996年于欢出生时,父母因为超生被罚了款。出生以后,一直到11个月大,于欢都和姑姑生活在一起。

后来父母将于欢接回身边。但苏银霞忙厂子,没太多时间顾家,对于欢照顾得少。小时候,于欢和姐姐跟着父母,在一间40平方米不到的瓦房住了多年。瓦房是父亲于西明在税务局的宿舍,总共两间房。于欢和父母挤一间,姐姐于家乐一间。

姐姐比于欢大5岁,两人是截然不同的性格。姐姐外向,而小时候于欢的话比现在更少,几乎不会冲动行事。

中学时,于欢对学习没太大兴趣,成绩一般,听老师话,不主动给老师惹麻烦。于欢记得,像他这样的学生,是学校里“最主流的一部分”。

于欢读高中时,冠县只有两所高中,隔着一条马路。有同学上着上着,突然不来了。“打听下来,人回家结婚去了。”高中寒暑假,于欢开始到母亲工厂里干活。生产线上缺人就顶上,从一些脏活累活干起,一直持续到案发前。

参加高考那一年,他所在的冠县一中有近800人考试。于欢和很多同学一样,没考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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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于欢当年就读的高中冠县一中。摄影/王哲

于欢还在上高中时,依然整天和发小张希在一块玩。2016年4月中旬,张希连着好几天没见到于欢,也联系不上。再后来,他就知道于欢出事了。

于欢服刑期间,张希坚持给他写信,“汇报”自己的最新情况。他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小孩。于欢的手机号码长期不用,为了留住这个号码,张希一直坚持每个月帮他交话费。

在狱中的于欢不知道,其实一直帮助自己的张希,也遇到了一些“小挫折”。他做生意失败,赔了钱。为了养家,张希去送快递。不送快递时,张希支个摊,在中学门口卖炸串。

有一次,张希忙着炸串,没注意到手已经被高温的铁锅烫伤。当他察觉时,小摊边已经围满了刚放学等着买炸串的学生。为了赚钱,张希忍着痛,炸完了所有串。后来他向于欢回忆,“感觉手就要被烫熟了”。

于家乐一直认为,锦上添花不难,难的是雪中送炭。像张希这样,自己生活有困难,还能够帮助于欢的朋友,太稀少了。

2022年,于欢把第二家店开到了自己的中学附近,请张希做店长。

唤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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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案”对中国法治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也是至今他还被很多人记住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1997年经修改后,放宽了防卫限度并增设了无限防卫权。但是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的规定,很长一段时间被学界称为“沉睡条款”。

2017年“于欢案”二审开庭,山东省高院通过微博直播,通报庭审相关信息。“于欢案”就此成为一堂更新司法理念的“公开课”。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专门出了一本书——《记载中国法治进程之典型案件——于欢案》。

“于欢案”的二审辩护律师殷清利,后来代理了不少和正当防卫相关的刑事案件。殷清利发现,在2017年到2019年之间,不少此类案件的当事人都通过重审减刑,其中不乏一些旧案。“于欢案”从多方面推动了法治进程。

2024年2月27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于欢故意伤害案”作为指导性案例93号,被收录进案例库。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介绍,这些入库案例能够为类案案件办理提供权威参考作用,也有助于老百姓学习法律、理解法律。

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是口号,“第二十条”已被唤醒,还要持续落到实处。

“于欢案”影响了许多案件,而于欢本人就站在“交接处”。法律和命运的关联,于欢有最明晰的感受。

在案发前,于欢对法律没有太多了解。直到二审判决前后,他才知道“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究竟意味着什么。最后二审改判的结果,令他无比意外,“我也是普通人。之前那么多案件都是差不多结果,怎么到我这就发生了变化”。

二审判决后,于欢意识到,“无期徒刑和五年有期徒刑的改变不只是字面意思,这意味着我的未来还有更多可能”。当人们讨论法律如何影响一个人时,“于欢案”给出了鲜活的答案。

春节假期结束,于欢的零食店也结束了旺季。2月的最后一天上午,记者离开冠县前,看到于欢和姐姐坐在零食店隔壁的旅行社咨询。“这不,看店里不忙了,准备领着我家里人,上外面玩一圈!”

“于欢案”始末

2014年7月、2015年11月

山东冠县女老板苏银霞向吴学占两次分别借款100万元和35万元,约定月利息10%。

2016年4月

苏银霞共偿还184万元,并将一套140平方米价值70万元的房子抵债。还剩17万元无力偿还。

2016年4月14日

杜志浩带领10余名催债人员将苏银霞和儿子于欢围住。当晚,杜志浩以极端手段侮辱苏银霞。之后混乱中,于欢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4人受伤。其中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2016年8月3日

东昌府公安分局将冠县“吴学占黑恶势力团伙”摧毁。吴学占被抓获,警方迅速查清了吴学占等人部分违法犯罪事实。

2017年2月17日

聊城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7年6月23日

山东省高院对于欢案二审公开宣判,认定于欢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防卫过当,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将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

2018年5月11日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吴学占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8年11月14日

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于西明(于欢父亲)有期徒刑4年,于家乐(于欢姐姐)有期徒刑3年6个月、苏银霞有期徒刑3年。

2020年11月18日

于欢减刑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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