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刑警》开篇最精彩的案子,就是“1·28 西山矿枪案”,也是在河昌市发生的一系列杀人抢劫案的延续。

在这个案件中,不仅我们前面分两期特意分析的白玲,让人看不透。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白玲的丈夫宋小军,平时为人和善,对谁都笑脸相迎,是出了名的好脾气。档案上也清楚记载,宋小军以前在市场上卖布,温文尔雅,擅长书法,连办案人员都一度怀疑抓错了人。

可就是这么一个出了名的老实人,却是杀人如麻的恶魔,短短四年时间作案四起,成了名震河昌的悍匪。

要知道宋小军家并不穷,又娶了这么一个漂亮又能干的媳妇,为什么却想不开去当悍匪呢?

杨角风谈《我是刑警》第三期:宋小军跟白玲日子过得不错,为什么却要选择去当悍匪?

我是刑警:看懂宋小军凭啥娶到了白玲,才明白他为什么要去当悍匪-风君小屋帮我吧

一、

其实宋小军这个人物刚一露面,角风就一眼认出了他,这不正是《士兵突击》里面钢七连的最后一个兵马小帅吗?

马小帅(李泓良饰演)作为钢七连最后一个兵,既代表钢七连的终结,也代表新七连的延续。也是史今当班长睡上铺,许三多睡下铺,现如今许三多睡上铺,马小帅睡下铺的传承。亦是钢七连“不抛弃,不放弃”信念的接收者,和传递者。

尤其是最后老A选拔集训时,他面对高城高连长驾车离去的身影,拉响了信号弹:

“别以为我来七连没几天,就长不出七连的骨头!”

也正是他的这个举动,深深感动了高城,最终将其带到了身边,跟甘小宁一起成了他师侦营伴随左右的两员虎将,成长为了一名热血军人。

就这么一个在连旗下发誓,将用自己的生命和热血保家卫国的马小帅,“退役”后,竟然成了名震河昌的著名悍匪!

尤其是宋小军接受审讯的那场戏,从一开始的不以为然,十分放松。到后来的逐渐紧张,眼神也由清澈开始变得浑浊,并最终透露出一丝阴冷。脸上的肌肉也从松弛,到紧绷,到最后都开始跳动。包括最后放弃抵抗,坦白犯罪事实,那种轻描淡写的语气,更是让人脊背发凉。

说白了,这场戏,李泓良(饰演宋小军)的表现无敌,甚至连头发都炸毛了两次,其敬业程度,远远超过若干专业演员。

我是刑警:看懂宋小军凭啥娶到了白玲,才明白他为什么要去当悍匪-风君小屋帮我吧

二、

言归正传,要想解释清楚宋小军的所做所为,咱们还得回到剧中去找线索,看看其行为的背后是否另有隐情。

中国啊,其实是人情社会,在几十年前的东北那旮旯更是如此。宋小军其实不擅长搞社交,所以他又是在市场上卖布,又是下矿,又是倒腾摩托车的,总是赚不到钱。

相对来说,他媳妇白玲就比较擅长,比如攀附高副所长这件事上。可以肯定的是,高副所长跟白玲非亲非故,否则的话宋小军再不是人,也不能首选冲亲人下手。别看白玲见到高副所长后那么热情,又是送鸡,又是冷不丁来个拥抱啥的。

其实并不熟!

道理也很简单,对于白玲家来讲,她没有正式工作,宋小军跟她一样,都在市场上摆摊卖货。没有正式工作,那么他们结婚的时候,就请不到厂里啊,单位啊,那种大领导来压阵。所以,他们能请的人,除了亲戚朋友以外,要么是街坊邻居,要么是周边的商户。

但是,就像我刚才提到的那样,结婚这件事啊,是大事,若是能请个社会地位高一点的人来,自己脸上也有光。

所以,白玲想了又想,也就跟高副所长还熟悉一点。或许就是某一天高副所长下班经过她摊位时,她热情的送上一个请帖也好,直接口头通知也罢。说哪天哪天,我结婚,高叔一定要来喝个喜酒啊。

那么,高副所长,为什么也会赏脸,去吃酒,还随礼呢?

我是刑警:看懂宋小军凭啥娶到了白玲,才明白他为什么要去当悍匪-风君小屋帮我吧

三、

首先,那时候的交通没这么发达,又是一个小地方,抬头不见低头见,高副所长本身就是一个很热情的人。

所以,我们能看到,他几乎认识所有的人,一边往家走,一边还嘱咐那几个看似街溜子的年轻人:

“我说,干啥去这是?要过年了,别惹事,都给我消停一点,听见了没有?”

高副所长好管事,说不定白玲还让他当证婚人,一般结婚都是冬天,也没什么事,他也就乐意去参加婚礼。既然去,也就不能空着手去,那么随礼五十块钱,既有面子,也拿的出去,也就说得过去了。

这一点,秦川后来跟白玲的对话中,也提到了:

“你知道他为什么随五十块钱吗?因为他觉得你是一个好姑娘!那天结完婚,喝了点酒,跟我说的,说玲儿嫁人了,嫁的人不错,像个老实人!”

虽说《我是刑警》里面的案例,基本都是根据真实案件改编而来,不能随便乱编。但是,我(凡是账号名非杨角风发作均为抄袭)依然觉得高副所长跟秦川说这么一通话,是有隐情的。或许导演,也是想往这方面引,不然不会留下那么多线索。

我大胆推测,秦川跟白玲之间,大概是发生过什么事的。不然,以剧中白玲一口一个“川哥”来看,大婚之日不请川哥参加婚礼,很能说明问题。

再加上高副所长回来后,还特意表达一下感慨,说玲儿嫁的人不错,像是老实人。

我是刑警:看懂宋小军凭啥娶到了白玲,才明白他为什么要去当悍匪-风君小屋帮我吧

四、

所以,极有可能秦川曾经追求过白玲,或者高副所长曾经撮合过他们俩,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下面这三个疑点。

第一个疑点,也是前一期角风特意提到过的,白玲对秦川、叶茂生以及高副所长的情况了如指掌,甚至时隔多年依然能张口说出秦川的家庭住址:

“你家住十二道街小杆底!”

若不是她特意留意大山子派出所这几个带枪的警察,将他们行踪了如指掌以外,就只有一个原因了,那就是她曾经常去秦川家。

按照秦川的说法,白玲并不是其同班同学,顶多算校友,而且小他好几届:

“她跟我是一个初中学校毕业的,比我小几届!”

初中嘛,上满了才三年,小几届,按照中国人的说话习惯,肯定不是一届,两届,大概就是三届。若是三届的话,嘿嘿,刚好秦川初中毕业,白玲才考上初一。等于是俩人在学校里面,根本就不会存在碰面,或者一起上学的机会。

而且,秦川跟白玲也不是亲戚关系,若是的话,那白玲结婚那天,秦川理应也要参加,也不可能是高副所长回来特意给秦川解释白玲嫁给了个什么人。

所以,从白玲喊秦川“川哥”,还喊他妈为“秦婶”来看,他们俩的关系比普通朋友要近一些,但比亲戚又要远一些。这也验证了,秦川可能追求过小自己三届的学妹白玲,或者秦川在读大学之前,高副所长撮合过他俩。

我是刑警:看懂宋小军凭啥娶到了白玲,才明白他为什么要去当悍匪-风君小屋帮我吧

五、

第二个疑点便是白玲手上的冻疮,她在讲话的时候一直用手在搓,这让秦川看到后,非常心疼,于是走出来透口气,并问叶茂生:

“你看到白玲手上那个……冻疮了吗?”

叶茂生是仅次于高副所长和秦川,白玲所熟悉的第三个人,平时喊他“生哥”。所以,叶茂生并没有觉得白玲手上有冻疮是多么大的事,反而讲:

“看见了,年年冬天都有!”

结果秦川回了一句:

“上学的时候没有!”

如果是同班同学,秦川说这话,倒也不用怀疑,毕竟大家都趴在桌子上写字,谁的手冻成红萝卜,谁的手是干净的,还是一目了然的。

可是,秦川跟白玲非亲非故,又不是同时期在同一所学校读书。秦川却能知道白玲的手在冬天时没有冻疮,还懂事,勤快,善良,大家想想看,他们俩会是什么关系?

更耐人寻味的是,在叶茂生发出感慨,谁也没想到白玲怎么牵扯进这件事了。而秦川,竟然莫名其妙的回答了这么一句话,算是给白玲的悲惨遭遇做了个定性: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因为秦川的重点放在了白玲身上,所以他说这句话,其实强调的是后一句,白玲嫁错郎了。而叶茂生的重点放在了自己身上,所以听完秦川说的话后,他把重点放在了第一句话上:

“是啊,还好,川哥,至少咱俩没入错行!”

我是刑警:看懂宋小军凭啥娶到了白玲,才明白他为什么要去当悍匪-风君小屋帮我吧

六、

第三个疑点便是秦川跟白玲的对话,表面上看是在询问宋小军的犯罪证据,但给我的感觉总像是在强调白玲嫁错人了。

比如秦川在回忆白玲嫁人那天,高副所长给自己的回话,说玲儿嫁人了,嫁的人还不错,像是个老实人:

“你告诉我,宋小军是老实人吗?”

而且,他还特意拿金戒指的事问白玲,为什么不戴啊?

虽然有拿戒指来暗示,普通人家一年都挣不到这个钱,这个钱来历不明的意思。但是不是还有一层,你看你嫁给宋小军后,手都冻肿了,连金戒指都戴不上去的意思?

这其实有点杀人诛心啊,白玲也是在这种攻势下,心理防线崩溃。再加上秦川知道她善良,特意把六个月大的孩子抱来,看一眼又抱走,最终引导白玲说出了自己的疑问。

就像我猜想的那样,白玲也是想极力辩解,说自己嫁的这个人不应该这样。平时宋小军嘻嘻哈哈,从来不跟人红脸,是出了名的老实人,怎么就干了这事呢?

“川哥,你知道其实我们家日子过得还行,真的,我,我,我出床子卖白条鸡,一只鸡我能赚一块二呢。我这逢年过节,买卖不错,我这一天二十多块钱。”

当然,不排除导演故意给马苏加戏,让她尽情发挥,这一段表演在剧中也能称神了。但白玲在审讯室极力辩解,说自己日子过得并不差,还畅想后面盘下门脸将白条鸡生意做大做强,应有所指。

我是刑警:看懂宋小军凭啥娶到了白玲,才明白他为什么要去当悍匪-风君小屋帮我吧

七、

所以,白玲结婚的时候,秦川没去,第二年又考走读大学了,大概是有这么一层意思在里面。

说了这么多,其实是为了引出下面这条结论,那就是宋小军能娶到白玲,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毕竟在秦川眼里,宋小军不是老实人,也不配娶白玲。

为什么宋小军能娶到白玲呢?

就像高副所长说的那样,这个人啊,老实,长得也不错,白白净净的。而且,档案里也提到,宋小军温文尔雅,擅长书法,估计没少给白玲写情书。

但是,宋小军跟白玲的婚姻,并不对等,甚至我(凡是账号名非杨角风发作均为抄袭)一度怀疑,宋小军是不是上门女婿?

大家看一下,宋小军一家住的房子,其实是白玲家的,平时还要跟丈母娘一起住。而且,整部剧都没有丝毫体现宋小军的父母是谁,只提到了老丈人和丈母娘。这一点在秦川审讯宋小军时,他自己就提到了,等有了钱就去买大房子:

“有了钱……给我儿子换宽敞的大房子住,不用再挤他姥姥家了!”

宋小军其实很爱白玲,他有钱了,也不出去花天酒地,第一个动作就是给媳妇买大金戒指:

“我喜欢钱啊,有钱的那个感觉多好啊,有钱我可以给我媳妇买大金戒指。”

再掏出点钱给家里添了点家具,剩下的全都去买枪,买炸药,买装备,准备下一次行动了。

我是刑警:看懂宋小军凭啥娶到了白玲,才明白他为什么要去当悍匪-风君小屋帮我吧

八、

宋小军要想配得上白玲,他就得想办法去弄钱去,所以才会又卖布,又下矿,还倒腾摩托车,但就是赚不到钱。

或许真就像我们前一期提到的那样,那天宋小军跟陈小秋在大街上晃悠,突然就看到白玲往高副所长背上扑。

这可是自己的新婚妻子啊,况且还有陈小秋这个小弟在旁边看着,宋小军若是毫无反应,那以后顶着个大草原,也别在兄弟面前混了。于是,一怒之下,尾随高副所长,并将其一击毙命,顺带抢走了枪。

宋小军确实爱白玲,所以才会在白玲交代之后,立马就招了,并把责任都揽到自己头上。因为爱她,才不会透露杀害高副所长还有白玲跟他走得太近的原因,以免白玲内疚,而说成自己爱财,想先抢枪,再去抢钱。

当然,宋小军和陈小秋本来就想干大事,有了这个契机,反而让自己的愧疚感低一些,谁让你高副所长这么大岁数了,还跟我媳妇勾勾搭搭呢?

一旦开了这个头,还没有什么后果,那人性的恶就被激发出来了。就跟吃喝嫖赌抽一样,尤其是后面几项,这玩意上瘾啊。我明知道喝嫖赌抽不好,可就是控制不了自己,犯罪其实也是一样的。

是啊,虽然杀了人,但并没有搞到钱啊,我宋小军在老丈人和丈母娘面前,还是没有地位可言。这也是宋小军说为什么一定要有钱的原因:

“我能让我老丈人,老丈母娘,高看我一眼!”

我是刑警:看懂宋小军凭啥娶到了白玲,才明白他为什么要去当悍匪-风君小屋帮我吧

九、

可是,他明明已经抢到了十八万,我也算了一下,按照白玲一只鸡赚一块二来算,天天过节的话,她要卖十五万只鸡,得卖二十五年才能赚到。

而且,这时候白玲刚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白条鸡生意也还行,日子蛮幸福的,他为什么还要继续作案?

其实很简单,他收不住了!

因为这时候,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宋小军是这群人的大哥。就算他想收手,他的那群小弟也不愿意啊,别忘了这里面的孙哲家庭条件就不差,单纯想寻刺激。

甚至,上一次抢了十八万,宋小军作为大哥,分赃都不均。因为他拿回家的皮包,白玲打开过,镜头中数了一下,至少也是十万以上,还不算买金戒指的钱。但是大家都没多说什么,估计想的便是,这次就算了,下次军哥可不能这样分了。

所以,即便宋小军想退出,他的那几个小弟也不愿意,还会经常问他,军哥,下一次什么时候行动?

就像宋小军说的那样:

“因为他(陈小秋)进去过,屁股不干净,所以我警告他,必须跟以前那些人都得断了。”

再说了,陈小秋跟那些人也成不了气候,只能跟宋小军干,让他出谋划策,制定计划并执行。所以,宋小军这么温文尔雅的人,凭什么能成为他们的大哥啊?

其中一点就是,你得懂得画饼,打空头支票,得用下一次行动获得金钱来诱惑他们继续跟着你。

我是刑警:看懂宋小军凭啥娶到了白玲,才明白他为什么要去当悍匪-风君小屋帮我吧

十、

但是,当老大也不是那么好当的,他压力大啊!

当大哥的,要么一直在犯案子的路上狂奔,要么就得功成名就后金盆洗手,将自己洗白。但大部分老大,都死在了第一条路上,很少有收手的。

《水浒传》大家都看过,宋江为什么不顾兄弟们反对,执意要招安啊?

他就是怕死嘛!

你想想他为了挖人入伙,干了多少缺德的事?

逼扈三娘嫁给王矮虎、迫使卢俊义家破人亡,甚至为逼秦明上山,假扮秦明,杀害数百百姓。所以,他要是不赶紧找个出路,一旦水泊梁山停止扩大,吸引不了新人加入,旧人又没法兑现诺言,他必死无疑。

当然,最后宋小军也非常后悔,跟孙哲见面后,就一个人躲屋里哭了很久。这也是命中注定吧,谁又能料到,当晚看守矿工工资的,除了经警和保卫人员外,钱库里面还有四个,况且端着冲锋枪。更重要的是,宋小军的炸药并没有炸开门,这也导致了他们的无功而返,并最终落网。

我们看审问的时候,宋小军虽然很淡定,谈笑风生。但脖子处明显有一道红印,这不是警察打的啊,而是自己掐的。

一般情况下,如果上火了,发烧了,嗓子疼或者有痰啥的,用手掐住那块皮往外拽,多拽几次能出痧。宋小军这里不够专业,专业的是拽出三道红印来,可以缓解病情。

这恰恰说明,宋小军其实很焦虑,上火了,他并非真的那么强悍,其内心也十分虚弱。

所以,宋小军为什么走上当悍匪这条路啊,还是因为赚不来钱,总感觉低人一等,配不上白玲,为了让老丈人高看一眼,这才走上了杀人不眨眼的悍匪之路。

我是刑警:看懂宋小军凭啥娶到了白玲,才明白他为什么要去当悍匪-风君小屋帮我吧

注:以上推断均采自电视剧《我是刑警》,不涉及真实案件,不喜勿喷。

我叫杨角风,换种视角看《我是刑警》,你会发现不一样的乐趣,下期更精彩,喜欢就请关注吧!

声明:个人原创,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