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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没有对学生造成身体上的伤害,但对其进行语言攻击者。《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禁止学校的教师有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对违反者,将视其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
如果发生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身体和心理为造成伤害,但将学生的物品损害,这种情况可以追究教师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
如果发生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且对学生造成了身体伤害或心理疾病,可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追究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这种行为属于侵权行为,要承担相应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最后,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朋友经历了这件事,请一定要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未成年人国家会提供免费的律师给予帮助。希望这些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