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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书记再往上就是中央了。省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省级行政区委员会的一号人物的称谓,是省级行政区的第一领导人,从中共十二大(1982年)起使用该称谓。
省委书记再往上就是中央了。省委书记最好的结果,去当中央政治局常委,这是中央的核心层。政治局常委通常是由政治局委员升任,由一般的省委书记担任,除非是中央选择做下届接班人的。其次就是当中央政治局委员,这是党中央最高领导层的成员,在政治局常委的领导下负责中央一个领域的工作,或者兼任国务院副总理。再次是进国务院领导班子,当国务委员,负责几个国家机关部委的事务。再次是进人大或政协班子,解决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职务。
省委书记,从中共十二大起(1982年),中国共产党的一个省的委员会的一号人物的称谓,省的第一领导人。完全的说法是:中国共产党某某省委员会书记。如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书记。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新疆6个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为副国级外,其他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均为省部级正职。
此前,有一段时间,并不直接称省委书记。那时,一个省委员会的领导人,依序为:第一书记,第二书记(有时还有第三书记),副书记(若干人),省委第一书记为省的一号人物。一个省的省长均为该省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的排在第一位的副书记。省长一般为省委副书记,是省政府的一号人物,是省委的第二领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