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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
古人束发之年是指15岁,清朝以前汉族男孩15岁时束发为髻。在古代,男孩到了束发之年,就可以上大学读书了。在《大戴礼记·保傅》中道:“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
古时15岁乃成童,称为束发之年,这时应该学会各种技艺,也就是说不再是孩童,即束发入学。在《大戴礼记·保傅》中道:“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男子以二十举行“冠礼”,即加冠,可从业、从事、为官等矣。古人常指腹为婚,或者说早订婚约,待成年后再成婚。多半以男子十八(或者二十),女子十五(或者十六)。
古时汉族人民人生礼仪中最重要的是男子的“冠礼”和女子的“笄礼”。冠礼和笄礼,说穿了,就是改变发式。清代以前,汉族不论男女都是留全发的。婴儿生下三个月后,要选择黄道吉日,剪一次头发,只保留两小撮。这两小撮头发,男孩留在左右两边,有如牛头;女孩则一前一后,有如马首,叫“羁”。也有按男左女右的方位只留一小撮的。 剪去的头发长出以后,便不再剪,而是向两边分梳,长齐眉毛,叫做“两髦”。所以儿童又叫“童髦”。或者把“两髦”总束起来,扎在头上,一边一束。男孩状如兽角,叫做“总角”;女孩状如树桠,叫做“丫头”。所以孩童时代又叫“总角之时”,年幼或地位低的女孩又叫“丫头”、“女娃”。
男孩长到二十岁,女孩长到十五岁,就要举行“冠礼”和“笄礼”。冠笄之前,要先用“筮法”来决定日期和加冠加笄的来宾,叫“筮日”和“筮宾”。届时,来宾就在一定的礼仪程序中把规定的服饰授予该青年,并为他们取一个“字”。宾取之字与父取之名,一般都有一定的联系。有了字,也就有了尊称。直到民国年间,如要表示尊敬和客气,都要称对方的字,有如俄国人之称“父名”。卑者对尊者说话,只能称字,且字之后还要加职衔,或加先生。尊者对卑者说话,则直呼其名,不称字。但是,无论尊卑,自称都不能称字,如果自己称字,便是失礼,也是大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