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
近日,“丈夫出轨之后要平分妻子继承的房产”的话题引发了人们的讨论,并很快登上了热搜榜。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叶女士和丈夫结婚已经10年,丈夫近日打着各种幌子不回家,最终导致双方感情破裂,最终选择了离婚。就在离婚之前,叶女士通过公证遗嘱继承了大姨的房产,而丈夫表示房产继承是婚后继承,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理应分得一半。
当然最后律师给出的答案也是让人多人满意:因为叶女士继承的这套房产是遗嘱继承,遗嘱中也明确表示继承人为叶女士,因此该房产并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这套房子的归属权只属于叶女士一人。
从这个话题的热度来看,除了人们对这个不负责任的丈夫的谴责之外,也说明人们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还是非常的。
根据民政部公布的一份数据:目前我国年轻人结婚率创17年以来的新低,同时离婚率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2020年我国结婚登记的人数仅有813.1万,仅为2003年最高峰的60%。
有专家表示,近些年来离婚率越来越高是由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
第一:婚姻越来越物质化。本来婚姻的最重要基础肯定是感情,但是近些年来随着婚姻观念的改变,越来越多人更看重物质婚姻,把婚姻当作一种利益的交换,比如结婚需要房子、天价彩礼等现象的出现,都是婚姻物质化的明确表现。
第二:家庭生活压力过大。现代社会人们需要面临3座大山,分别是教育、医疗和房子,在长期的压力之下,夫妻双方就容易发生矛盾。而现在很多离婚都是因为最初的一点小矛盾,然后双方由于情绪过激就选择离婚,这也被称为是“冲动型离婚”。
在最新实施的《民法典》中增设了离婚的冷静期,《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冷静期的设立主要还是为了让双方都充分冷静下来,然后再判断是否有必要真的离婚,主要就是避免“冲动型离婚”。在我国,婚姻从来都不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两个家庭的事情,离婚对于两个家庭的负面影响非常大。并且如果已经有孩子的话,更不能冲动离婚,离婚对于孩子产生的负面影响真的非常大。
第三:缺乏责任感。为了维持好一个家庭的正常运转,夫妻双方都要有责任感,首先要求双方都要主动承担责任,并且如果有一方承担的任务更重的话,另一方要学会分担与感恩,这样才能长久维持和平的婚姻关系。但是如果其中有一方没有责任感或者双方都没有责任感的话,就容易出现家庭矛盾,进而导致离婚。
随着近些年来离婚率逐渐攀升,越来越多人开始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问题。2021年是《民法典》实施的第一年,其中包含了很多婚姻法的新规定,新规定出台,这4类离婚财产不可以分割,需要提前知晓。
第一:婚前个人财产。
所谓婚前个人财产,就是指结婚之前名下就拥有的财产,即使未来夫妻双方离婚,这一部分财产也不可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通常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包括婚前存款,婚前房产,还有一些婚前的金融资产等。
当然也会有一些存在争议的财产,比如婚前女方收到的彩礼、女方家庭陪嫁的嫁妆等。通常情况下彩礼和嫁妆都是属于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过彩礼和嫁妆基本上都是用来组建新家庭的,因此基本上在婚姻前期都会用来改善家庭生活。当然如果女方单独把彩礼或者嫁妆留存起来,离婚的时候确实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案例1:小王在结婚之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婚后也没有将对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并没有在婚姻存续过程中赠与,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
第二: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
不管是继承的财产还是获得赠与的财产,其实都属于是婚姻存续过程中获得的财产,理应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不过在实际继承或者获得赠与的时候也会有特殊情况,就拿继承来说,正常的法定继承的财产肯定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也要均等分割,但是如果是遗嘱继承,并且遗嘱中明确表示是一方继承财产,那么继承的财产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赠与财产的境况也一样,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那么赠与的财产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能进行分割。
案例2:小王结婚之后,小王的父母赠与了一套房子,同时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这套房子只属于小王一人,那么这套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就不能进行分割。
第三: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因为工作或者其他原因,身体受到受害而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这类赔偿可以保证他在未来的生活中进行正常生活,因此这类赔偿虽然也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但是在离婚的时候这类财产不可以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案例3:小王在公司操作设备的时候,由于设备发生故障致使小王伤残,公司给予了小王数额巨大的人身伤害赔偿,那么这类赔偿就是小王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能进行分割。
第四:农村的宅基地。
农村的宅基地相对比较特殊,因为农村宅基地并不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其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而个人拥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且通常情况下,只有村集体的人才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离婚之后,男女双方的户口就会分开,因此女方也就不再属于集体内的人,因此也就无法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当然如果宅基地上面有房子的话,需要看房子的归属权,宅基地的归属按照“房地一体”的原则。
案例4:小王老家有一块空置的宅基地,还没有在上面建设房屋,那么小王离婚的时候,宅基地就完全属于小王,不会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