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办理信用卡的条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中国大陆地区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的、有一定直接经济来源的公民,并且信用良好,可以向发卡行申请信用卡。
信用卡又叫贷记卡,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其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背面有磁条、签名条的卡片。持有信用卡的消费者可以到特约商业服务部门购物或消费,再由银行同商户和持卡人进行结算,持卡人可以在规定额度内透支。
办理信用卡的条件:
1、多数情况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中国大陆地区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的、有一定直接经济来源的公民,可以向发卡行申请信用卡。有时,法人也可以作为申请人。
2、申领信用卡的对象可以分为单位和个人。申请的单位应为在我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企事业务单位、三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每个单位申请信用卡可根据需要领取一张主卡和多张(5—10张)附属卡。个人申领信用卡则必须具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并向银行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个人担保、单位担保和个人资金担保。
3、申请方式一般是通过填写信用卡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一般包括申领人的名称、基本情况、经济状况或收入来源、担保人及其基本情况等。并提交一定的证件复印件与证明等给发卡行。客户按照申请表的内容如实填写后,在递交填写完毕的申请书的同时还要提交有关资信证明。申请表都附带有使用信用卡的合同,申请人授权发卡行或相关部门调查其相关信息,以及提交信息真实性的声明,发卡行的隐私保护政策等,并要有申请人的亲笔签名。
审查:
1、发卡银行接到申请人交来的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后,要对申请人的信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表的内容是否属实,对申请的单位还要对其资信程度进行评估,对个人还要审查担保人的有关情况。
2、通常,银行会根据申请资料,考察申请人多方面的资料与经济情况,来判断是否发信用卡给申请人。考虑的因素有,申请人过去的信用记录、申请人已知的资产、职业特性等。发卡行审核的具体因素与过程属于商业机密,外界一般很难了解。各个发卡行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因此,同样的材料在不同的银行可能会出现核发的信用额度不同,信用卡的种类不同,甚至会出现有的银行审核通过,而有的银行拒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