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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六部制雏形产生于南北朝时期北周,正式形成于隋朝,完善于唐朝。三省六部制并不是某一个人所提出的,而是渐渐形成的。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三省六部制雏形产生于南北朝时期北周,正式形成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君主专制的调整和补充。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唐朝正式确立的一种政治制度。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
三省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六部
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户部:负责财政、国库。
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
兵部:负责军事。
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谓三司审。
工部:负责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