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国家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宣布可以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身份证丢失可以异地办理,对于丢三落四的人们来说,是件非常非常令人欣喜的事情,那么要如何异地补办身份证呢?
异地补办政策实施时间
2015年7月,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个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016年7月到2017年6月,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逐步开展异地受理。
2017年7月,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三项制度”。
补办流程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03
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04
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
特别提示
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
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