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关于司法考试新规的文件公布了,对于司法考试的报考人员和考试方式都有所改变,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是什么样的变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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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改名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现在出来的“新司考”办法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所以并没有完全确定和具体的实施办法也没有确定,但还是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意见稿的变化有哪些吧~
报考条件的变化,意见稿中明确了3类人可以报考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也就是说,《实施办法》对报考者的学历做出了严格限制,必须是全日制,同时强调法学专业。但是关于2018年能否报考的问题,《实施办法》采用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也就是说,在《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前,已经入学的和取得学历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都可以报考。
考试方式的变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分为2部分完成,第一部分客观题(全选择题),第一部分考过才有资格参加第二部分考试(全主观题)
另外《实施办法》第十四条明确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计算机化考试的方式。
考试内容变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综合考查应试人员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而国家司法考试规定指出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看到了吗?注意!“政治素养”,所以大家复习的时候一定不要忘记这一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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