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贵州省各项考试时间安排公布

《2021年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各项考试时间安排》已经公布,请广大考生按照时间安排,认真备考,顺利参考。

各项考试时间安排

各项考试时间以教育部最终公布时间为准,若有调整,我院将通过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

2021贵州公务员考试

报名时间:2021年2月24日9:00至2月28日16:00期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A、B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3月28日上午:9:00-11:00

贵州公务员考试2022考试时间

2022年7月9日至10日。

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7月9日至10日开展贵州省202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笔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笔试时间及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7月9日,具体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A、B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7月10日,具体为: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一、公务员考试具体内容有:

1、主要考行测与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

2、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

3、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见的题型有:数字推理、数学运算等。

4、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常见的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等。

5、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6、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二、公务员考试还有个面试,面试比例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一般有3:1、4:1、5:1三种,只有通过笔试后,按录用人数与面试比例确认笔试成绩排名前几位的才有面试资格,进入面试关,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三、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贵州省考公务员一年考几次

贵州公务员考试一年考一次。一般在每年的上半年进行,参加上半年多省公务员考试。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2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2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报考年龄要求:

(1)报考公务员和省级人民法院机关、省级人民检察院机关、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2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除省级人民法院机关、省级人民检察院机关、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外其他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2月24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和报考法医、狱(所)医、心理矫正等职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5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必须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

8.定向到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职位。

9.报考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报考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截止2021年9月,“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②截止2021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完成项目服务期;③“退役大学生士兵”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学校毕业的退役士兵。

在贵州省66个脱贫县(附件3)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职在岗事业人员可报考本县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

在贵州省66个脱贫县担任3周年以上且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任职可合并计算)可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5.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截止2021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7.截止2021年7月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1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11.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报考的。

1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